![]() |
|
![]() |
||
适用规则“双重标准”难以服众
伦敦奥运会中,“争议判罚”不止限于比分。对规则的理解,也被质疑对参赛国和东道主国,持“双重标准”。
在新的羽毛球赛制规则下,中国选手于洋、王晓理因“消极比赛”被禁赛。但在男子团体场地自行车赛的一场资格赛中,英国选手辛德斯在出发后不久突然摔倒,重新比赛后获得金牌。这一“假摔”,却被裁判认为是合理利用比赛规则。
对选手的不同命运,黄亚玲认为,虽然于洋、王晓理明显没有积极比赛,影响确实恶劣,被禁赛是逃不过的。但其中的“规则漏洞”,也不应被一笔带过。
在国内某门户网站一项“你认为谁更应该为羽毛球队员被取消参赛资格负责?”的在线调查中,记者看到,有约20%的公众认为是“世界羽联制造规则漏洞导致荒唐结果”。更有网友直截了当地表示:“一场输球就能让自己,让本队获得更大利益的比赛,其规则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上述看法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赛制规则不能保证运动员朝这个目标去努力,规则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单纯把责任推到运动员身上,不公平。”黄亚玲说,在羽毛球赛和自行车赛中,适用规则“松紧不一”,不是有意针对某一国而来。
“世界羽联制订新赛制的出发点,是为了让更多的国家参赛。现在羽坛是中国、韩国等强队垄断,久而久之,可能阻碍其他国家羽毛球运动的发展。甚至一些运动项目,因为某国‘大势独揽’而致参赛国大减,可能面临‘不再被国际奥委会列为奥运比赛项目’的危险。”黄亚玲强调,所有赛事应该把握一个相对持平的“松紧度”。至少在有相同特点的项目上,把握一个大致相同的松紧标准。
“虽然项目不一,其各自的技术规则、战术、发展程度都不一样,但不能在羽毛球比赛里就是‘消极比赛’,在其他比赛里就是‘合理避让’,这显然不能服众。”她建议,国际奥委会要跟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在适用规则上,让羽毛球和乒乓球的松紧尺度差不多,自行车和类似项目的松紧尺度也差不多。”
国际单项体联“一意孤行”恐失去观众
“裁判并非孤零零的个体,他们受雇于各单项协会,单项协会又听命于国际奥委会。而奥运会背后,往往缠绕着各种各样的利益纠葛,和政治等众多方面的考量。有时,裁判员只是棋子,真正的庄家是背后的各路政客,他们让奥运会变成了印钞机,让奥运会变成了政治筹码。”
有网友在观赛后,这样写下对伦敦奥运会的感慨。
在黄亚玲看来,上述感慨虽然不无偏颇,但若各个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乃至奥委会,对公众的质疑,反应过于“迟钝”或冷淡,恐怕声誉有损,流失观众。
“虽然体育赛事一贯尊重裁判员的专业权威,但如果某项赛事,因为过多的‘争议判罚’而失去了运动员、教练员的信任,损失恐怕难以挽回。”
黄亚玲指出,每一个国际单项体育组织都试图在“怎么让项目更好看、发展更快”与“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之间维持平衡。因此,他们不太可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一意孤行”,彻底忽略运动员的利益和公众的感受。
“目前,竞技体育的规则,其制定权和解释权基本属于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由一小部分专业的‘圈里人’操作。但现实是,奥运会早已进入了社会范畴,不只是单纯的体育比赛,而成为某种‘世界瞩目的大事’。对媒体的反响和公众质疑,‘圈里人’多少也应有所震动。”马宏俊说。
马宏俊表示,“任何规则都有完善的过程,在规则完善以前,我们要按规则做事,‘愿赌服输’。个案的公平和制度上的公平,有时候不是完全一致的。”
黄亚玲认为,我国体育界要努力从奥运规则的研究者、执行者,跃升为规则的制定者。“当前,在制定奥运会各项比赛规则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中,西方的声音是主流。现有的竞技体育体系,还是以西方为主导的,亚洲人——包括中国人的话语权很有限。”(记者王梦婕实习生苏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