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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8日,山东鲁能与国奥队抢人事件曾经引发轩然大波,最终鲁能被中国足协警告并罚款20万元。这起事件,让中国足协在新的转会管理规定中对各级国家队征调内容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以其他方式不服从征调”,将受到纪委会处罚的条款。
这起事件发生时,恰逢国奥队备战亚运会前夕,鲁能俱乐部人员前往香河直接带走了自己的6名国奥球员,引发俱乐部和国奥队之间抢人的矛盾。中国足协当时告知鲁能俱乐部,按照规定,如果俱乐部或球员拒绝国奥队征调,将给予严厉处罚。山东鲁能认为自己的球员已经按时参加集训,不属于“拒绝征调”,和中国足协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博弈,最终受到“警告+罚款20万”的处罚,并向中国足协道歉。
此事的核心不在于山东鲁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是俱乐部拒绝自己的球员随国奥队集训,严重干扰并影响了球队的备战。当时,国奥主帅傅博正率队备战亚运会,鲁能球员在国奥队中的作用很重要。正是因为如此,中国足协希望鲁能俱乐部让自己的球员参加完第二天的亚运会考试再走。鲁能坚决不同意,总局没有给鲁能球员补考的机会,国奥队只好放弃鲁能队的六名球员。亚运会期间,国奥队表现糟糕,总结问题时,鲁能球员缺阵是其中的原因之一。痛定思痛,中国足协开始研究如何避免征调条款的漏洞。
原来的规定中,“俱乐部或球员拒绝各级国家队征调”,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给予处罚。这句话对于中途被俱乐部强行带走的约束力的确不是很大,一些俱乐部也想在这方面钻空子。中国足协增加了“以其他方式不服从征调”的条款,以后如果再出现俱乐部半路强行带走自己球员的情况,中国足协不用和俱乐部相互扯皮,纪律委员会可以按照该条款直接处罚。
足协强调各级国家队按照规定征调球员的权威性,一旦出现俱乐部无故强行阻止自己球员参加集训、比赛,在相关的国字号队伍集训、比赛期间,被阻止的球员决不能参加俱乐部的任何比赛。如果参加了比赛,比分作废,判对方3比0获胜。对方比分超过3比0的,则按照实际的比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