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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足属于总局和足协共管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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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肖良志北京报道
在此之前,总局并没有明确自己和中国足协的具体职责。而这次《意见》中写明了双方共同协商办理的工作事项,包括四大项共20个小项。 其中,女足国家队和国奥队备战奥运会,各级国家队参加国际性综合性运动会和国内综合性运动会,都属于总局和足协共管队伍。
按照《意见》中的明确要求,总局和足协共同协商办理的工作事项包括如下四个方面:业务工作,涉及到各综合性运动会上足球项目的安排、各级国家队的备战计划、组成等;保障工作,主要是针对国家队的科技服务,各级赛场上的赛风赛纪工作和反兴奋剂工作;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了对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在中国足协任职的考核、任用、交流等;行政后勤。
从《意见》中列明的具体业务工作看,即使总局不强调“脱钩不脱离”的原则,中国足协也肯定无法做到与总局的完全脱离。国奥队属于中国足协国管部的建制,女足国家队属于女子部的建制,其他各级国青队和国少队的建制也都在中国足协,但是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东亚运动会以及其他综合性运动会的时候,却必须并入国家体育总局的代表团,所以双方就不可能做到脱离。总局在《意见》中特意谈到了这一点,奥运会备战涉及国家足球队的备战计划、经费保障、科研服务、反兴奋剂等相关工作,属于总局和足协共管范围。
另外,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国际综合性运动会涉及国家足球队组成、参赛等工作;国内综合性运动会足球项目比赛组织、赛程安排、运动员注册和交流、裁判选派、赛风赛季等相关工作;运动员等级评审工作;《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涉及足球项目的相关工作;中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涉及到的相关工作,都属于总局和足协共管的业务事项。
在人事管理方面,除了总局要对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在中国足协的任职、考核等拥有相关权力之外,还涉及到中国足协参加党校培训、调训等,以及总局系统内干部交流任用、援疆援藏的挂职锻炼等相关工作;足球运动员享受运动员保障专项基金、互助保险赔付、免试入学优惠政策等;在中国足协任职的体育行政部门代表竞选国际体育组织职务的推荐、审批等;教练员的职称培训、评审等。
在行政后勤方面,也有5个具体的方面属于总局和足协协商合作:总局和足协行文关系改变后涉及到的呈报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报送程序和方式,文件印发等相关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机要文件等;保密以及上市交易等。
上述20个小项中,大多都是总局对中国足协的支持与服务工作。具体的业务主要还是涉及到奥运会、亚运会的备战。显然,在国奥队的组建与备战,女足国家队的组建与备战,以及参加亚运会、东亚运动会、青奥会的队伍,总局依然会像以前参与意见。就参赛体系而言,双方的确难以脱离关系,毕竟中国足协无法组团参加奥运会、亚运会、青奥会等大型赛事。
总局强调:与足协脱钩不脱离
足协和总局脱钩,但是不能成为脱缰的野马。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一份《关于中国足协脱钩后各类工作事项调整办理方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总局和中国足协要坚持“脱钩不脱离”的原则,以“扶上马,送一程”的坚决态度,创新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模式,为中国足协调整改革、实现依法独立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为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方向、积累经验。
2015年8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对外宣布中国足协脱钩总局。按照改革的部署,国家体育总局今后对中国足协起到监管和监督作用。不过,因为国奥队、反兴奋剂、运动员评级等诸多具体工作还都和国家体育总局有着关系,因此,如何理清楚脱钩之后的职能分工,成为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必须解决的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总局在上周出台了上述《意见》,对双方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意见》中强调,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今后的关系要坚持“脱钩不脱离”的原则,既要保证中国足协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间交流方面拥有自主权,又要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协主席蔡振华强调过“扶上马,送一程”的态度。其实,国家体育总局对待中国足协的这种态度要追溯到伍绍祖时代。在1995年成立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之前,中国足协就是独立运作的,当时伍绍祖也提出了“扶上马,送一程”的态度。后来,为了能够控制中国足协,成立了足管中心,也就是被外界广泛诟病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总局在《意见》中再提这种态度,目的是希望帮助去行政化后的中国足协,能够进行平稳的过渡。在中国足协改革的过程中,总局强调会勇于担责,协助中国足协建立并完善工作办理机制,深入研究和处理好工作衔接,防止前后脱节,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从中国足协具体工作的角度讲,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很多工作都会和总局有交集,因此,《意见》中对这种现状也提出了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共同办理的工作事项,要积极沟通、协商,创新办理方式,优化办理流程;由中国足协自行办理的工作事项,体育总局不再具体参与办理的过程。
从《意见》中的描述不难看出,总局明确了不再参与中国足协自行办理的工作事项,这本身也是巨大的进步。过去,总局领导随意插手职业联赛、国家队和其他具体事务,干扰了中国足协的决策,很多烂摊子无人负责。今后,这种局面应该不会再出现。
在正式宣布中国足协脱钩总局之后,一直到2015年年底,都是中国足协制定并落实各项改革方案的时期。如何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12月16日至18日召开的足代会将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答案。本次足代会之后,中国足协秘书处将根据18日上午表决通过的内容,实时操作具体的改革方案。
《意见》中对这方面也有要求。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是中国足协调整改革后工作运行的过渡时期,要以调整后的工作办理方式为主,以原有的办理方式为辅。所谓调整后的工作办理方式,就是中国足协按照协会化架构行使权力。秘书处管辖下的部门设置肯定会有所变化,相关的专项委员会今后也会发挥作用,这些都将改变中国足协的运营管理模式,从依靠行政命令走向专业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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