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
关于全运会火炬传递活动交通限行的公告
为确保第十三届全运会火炬传递活动安全顺利进行,2017年8月24日6时至活动结束,将对河东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限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2017年8月24日6时至活动结束,将对河东区以下道路采取交通限行措施:
(一)海河东路(河北至河东方向)隧道入口处、保定桥(和平至河东方向)、大光明桥(和平至河东方向)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解放桥环岛禁止一切车辆驶入海河广场。
(三)海河东路与十二经路交口(河东至河北方向)一切车辆一律右转进入十二经路。
(四)六纬路与十二经路交口、七纬路与十二经路交口、八纬路与十二经路交口禁止一切车辆由东向西(十一经路方向)通行。
(五)在六纬路与十三经路交口、七纬路与十三经路交口、八纬与十三经路交口,对向十一经路方向行驶的车辆实施分流。
(六)津塘路与十一经路交口禁止一切车辆由北向南行驶(禁止驶入十一经路)。
(七)十一经路立交桥新桥禁止一切车辆由北向南行驶(禁止进入十一经路),在海源宾馆出口处对车辆实施分流。
(八)十一经路立交桥老桥禁止一切车辆由北向南行驶(禁止进入十一经路),在十一经路环岛处对车辆实施分流。
(九)东风立交桥禁止一切车辆由津滨大道向十一经路方向行驶,在桥面匝道处实施断交分流。
(十)十经路与八纬路交口禁止一切车辆由西向东(十一经路方向)行驶。
(十一)十经路与七纬路交口禁止一切车辆由西向东(十一经路方向)、由北向南(六纬路方向)行驶。
(十二)七纬路与九经路交口、七纬路与八经路交口、七纬路与七经路交口、七纬路与六经路交口禁止一切车辆由北向南(六纬路方向)行驶。
(十三)李公楼立交桥(河东至和平方向)右转进入海河东路隧道车辆不受管制。
(十四)李公楼立交桥桥下隧道(华昌街至六纬路方向)禁止一切车辆左转进入海河东路或六纬路。
二、海河东路、六纬路、津塘路向天津站方向行驶的车辆,可绕行中环线、津滨大道、新开路、李公楼立交桥、海河东路隧道,或绕行十三经路、津塘路、唐口地道、新开路、李公楼立交桥、海河东路隧道;津滨大道、卫国道、成林道向和平区方向行驶的车辆,可绕行东风立交桥、大直沽西路、奉化桥,或绕行新开路、李公楼立交桥。
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好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秩序。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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