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游泳馆即将恢复营业 小规模赛事可恢复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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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曹睿智 编辑:曹睿智 2020-06-12 00:33:00

内容提要:天津市体育局发布通知,游泳馆等健身场所在符合相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恢复营业……

  天津北方网讯:时间临近盛夏,近日天津已出现了37摄氏度的高温天气,在这样炎热的日子里,能够在水中享受清凉肯定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天津各游泳馆之前都处于关闭状态。6月11日则传来了一条好消息,天津市体育局发布两则通知,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做好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游泳馆等健身场所在符合相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恢复营业。另外,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中,小规模,户外型,分散型,身体不接触、少接触类别的比赛项目也已可以恢复举办。

  随着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级降为三级,天津的相关体育健身场所与体育赛事活动限制也在逐渐放开之中。为丰富和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推动体育行业全面复工复产,经天津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天津市体育局连续发布两则有利于天津市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做好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在满足泳池内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5平米,淋浴室同时段洗浴人数按照平时容纳人数的50%等以下一系列防控措施的状态下,游泳馆等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可恢复开放:

  1.健身场地要在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指南和知识宣传提示牌。锻炼者运动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接触。在健身场所内保持社交距离(大于1米),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2.健身场所在锻炼者入场前对其进行体温检测,进行“健康码”检验。禁止发热人员以及持天津健康码“红码”“橙码”人员入场。

  3.根据防控要求,结合体育场地面积、运动区域空间等实际,采取预约的方式限流,有效控制好锻炼人数。加强场地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控,发现有锻炼者密集的情况,及时劝导疏散。

  4.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对公共场地设施管控和消毒消杀标准、次数、范围等要求,全面做好场地器材的管控和消毒消杀。要根据场地、器材、水质等使用频率、密度实际,定时做好消毒消杀工作。

  5.室内健身场所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定时开启排风扇、空调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如使用空调等通风系统,应参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夏季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南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15号)的要求执行。

  6.按规定游泳场所应由卫生部门检测水质合格后恢复营业服务。泳池内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5平米。

  7.锻炼者应按照《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随身携带口罩,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要用纸巾或胳膊遮掩口鼻,并要勤洗手,吐出的痰等分泌物必须用纸巾包裹,放至指定地点并洗手。

  8.休息区要有较为宽敞空间,保持自然通风。卫生间、洗手池等部位要有消毒洗手液、干手机等设备。淋浴室同时段洗浴人数按照平时容纳人数的50%掌握。

  9.严格控制室内各类体育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的参加人数,确保社交距离(大于1米)。提倡体育健身场所继续积极拓展线上业务,丰富线上健身服务产品,满足疫情期间市民健身需求。

  10.健身场所要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疫情防控预案。发现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人员,应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另外,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中,已允许小规模,户外型,分散型,身体不接触、少接触类别的比赛项目恢复举办,而大型及超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国际、全国和跨省市的体育赛事活动原则上仍暂不恢复举办。比赛观众人数方面,原则上仍不组织观众到场观摩,如须组织,观赛人数则需控制在30%以内。除此之外,赛事主办方还需满足以下防疫措施要求,方可组织赛事举办:

  1.赛事主办方应选择符合新冠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开放服务要求的体育场馆或空间宽敞、通风条件好的体育场所举办活动。在公路、广场、公园及自然地域举办比赛活动的,执行属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比赛体育场馆及健身场所严格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做好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承办比赛场馆应根据比赛需求和实际划分竞赛区、工作人员区等功能区域,并设置隔离线,防止无关人员交叉走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3.比赛实行网络报名,不得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相关健康信息,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参赛运动员为在校学生的体育赛事活动,应遵守教育部门及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措施。

  4.比赛当日,对赛事工作人员、参赛人员必须首先现场检测体温,进行“健康码”检验。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禁止发热人员、持天津健康码“红码”“橙码”人员和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等人员参赛。

  5.各类人员应按照《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

  6.严格控制比赛人员规模,要设置明显提示牌,提醒各类人员严格保持社交距离(大于1米),并尽量避免接触。记者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记者与被采访者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观众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比赛人员之间保持室外社交距离1.5米以上、室内社交距离2米以上。

  7.运动员的比赛器材、装备、衣物、水杯、毛巾等个人物品不得与他人共用。

  8.如在比赛场所内有用餐需求,用餐应实行分餐制,就餐保持社交距离(大于1米),就餐时切勿相互交谈。

  9.加强对所有参与赛事活动人员的防疫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现场播报安全提示信息,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防控意识和能力。

  10.比赛现场应配备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和救护车。若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其立即离开比赛场地区域。

  在以上两通知内容中,都对场馆防疫,人员健康情况,健康码出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以及个人卫生习惯等各个方面均有明确的要求,以确保广大市民能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下科学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津云新闻记者 曹睿智)

  附相关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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