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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役运动员,他的无形资产被宣布为属国家所有;作为娱乐界人士,他又被宣布为英皇所有。不过现在看来,在这两个方向上,田亮暂时都处在不能靠岸的尴尬之中。
雅典奥运会落幕半年之后,田亮成为中国第一个因违规而被开除出国家队的奥运金牌选手。游泳中心主要依据的,是9年前的一份通知。1996年11月19日,当时的国家体委下发《关于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强调相关活动“必须经组织批准”。
这份通知的第一条的第一句话就是: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
“漂亮”这一份儿算谁的?
田亮的看法显然与这一断语有所悖离。在本报1月23日刊发的对他的专访中,田亮就曾表示过对传统做法的怀疑:“以前队友们都是通过跳水队接拍广告,这样可能不能专业地保护好每一个运动员的价值。”
田亮表示,这一怀疑是他愿意签约英皇的原因之一,而在游泳中心看来,签约英皇恰恰是最不可容忍的举动。
雅典奥运会造就了50名中国奥运冠军,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遵守着1996年的那份“通知”。不过,田亮很清楚自己的与众不同,持续高涨的人气,又使他很难满足于一般性的个人品牌开发。如田亮的经纪人刘韬所说,他“具备明星气质”,“不用就浪费了”,因此才在奥运会后的半年里,给人以在商业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的印象。
刘韬认为,这就是田亮与游泳中心渐生龃龉的原因。他相信,“田亮这么走,主要因为是他有这些客观的条件。”
作为一个运动员,26岁的田亮显然已经不再年轻,很难像刘翔一样专心致志地去实现野心。另外很现实的事情是,中国的跳水世界冠军多的是,没有110米栏那么稀罕,单靠成绩,他跟后者是比不了的。再有,跳水项目不像110米栏,没有黄金联赛那样的美好“钱程”。
1月30日,已被“罢黜”的田亮低调赴上海拍摄广告。刘韬说,其实这就是去完成2004年9月签订的一份合同。在2004年9月,田亮连签了两个高额广告合同,刘韬当时曾对媒体夸耀说:“田亮都快成了中国的贝克汉姆了。”
与现在的贝克汉姆相比,田亮更像是那个未遇维多利亚之前的曼联7号。他们都有着健康的形象,以迷人的微笑著称,在明星之路上,走的是一条阳光、亲和的路线。对于英皇娱乐公司来说,这一点意味着田亮还有很大的可塑空间。
把田亮签约英皇当作一桩空头炒作事件并不公平,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合同价值不菲,“3年1千万港元报酬”,而且写有“一切为跳水让路”的条款,显得规范而且合乎双方的长远利益。
刘韬说,签约英皇娱乐是一个很慎重的行为。从2000年开始,英皇娱乐的老板杨受成就看好田亮在娱乐圈的前途,因此每到北京,差不多都会邀请田亮见面。
2004年9月,香港《东方日报》报道英皇娱乐邀请田亮的开价达到1000万港元的消息曝光后,立刻惹来争夺战,有内地体育及娱乐集团开价1500万港元要与田亮签约,务求将这名“国宝级”选手罗致旗下。
不过,田亮最终还是选择了资历更好的英皇娱乐。据报道,杨受成曾当面向田亮“推销”自己的造星方案,表明自己对田亮前途的信心。
这一切都与贝克汉姆走上巨星之路前非常相似。不同的是,当年轻的贝克汉姆开始拍摄广告和电影时,他的无形资产既不属于曼联,也不属于英格兰足总。贝克汉姆从小踢足球,花的是做管道工的老爸的钱,而不是国家的。
过去几个月的假期里,田亮至少参加了30多项比较大的商业活动,远远多过其他奥运冠军。1月26日,游泳中心主任李桦在新闻通气会上指“田亮违反规定”,主要即指这些商业活动多数没有得到游泳中心和体育总局的同意。另外,田亮没有像其他运动员一样上缴部分所得。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资金按不低于70%奖励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其余部分留作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基金;运动员以其名义和技术投资入股合资、合作经营的收益,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出收益管理分配意见,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施。
但在田亮的签约方案中,有关收入分配以及上缴这个敏感问题并没有涉及,这显然已经触动了体育界潜在的底线。
从体育明星的商业类型上说,田亮与贝克汉姆的距离要比他与另外49位中国新科奥运冠军的距离更近。他们都有着商业时代的体育巨星的独有特征,那就是漂亮的脸。库尔妮科娃就是凭着这样的脸,在一个大满贯头衔都没有的情况下,成为女子网坛的第一赚钱机器。
田亮的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在举国体制给予的机会和自我奋斗的艰辛之外,他的无形资产中多出了也许是最值钱一份儿:卖相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