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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斯特条款即FIFA转会条例第17条,“21岁至28岁的球员,可以在合同履行三年后自行买断合同离队,而年龄大于28岁的球员可以在合同履行两年后买断合同离队。”对此有两个限制:球员必须在第三个赛季的球队的最后一场正式比赛结束前15天发表离队声明,而且他不可以转会到同一个国家的俱乐部。韦伯斯特条款来源于2006年,一个名叫安德鲁·韦伯斯特的想要从苏格兰哈茨队转会到英格兰维冈竞技队的球员。这个案子被上诉到瑞士洛桑的体育仲裁法庭,于是国际足联才在该赛季初出台了这个规则。
【注:在中国足协正在拟定的新转会制度中,合同到期的球员将成为“自由球员”,可以以零转会费的形式自由选择下家。对于那些合同没有到期的球员,也可以和俱乐部协商转会事宜,如果转会,双方可以协商“违约赔偿金”。】
尽管传出了泰达方面准备利用合同漏洞,“强买”上海东亚队五大主力的消息,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他们的如意算盘,未必能打得成。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五名队员与东亚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将在明年到期,虽然今年他们还无法获得自由身,但天津方面却是有备而来。据悉,在此之前,东亚队中的这五名队员已经与经纪人签订了合同,全权负责他们的转会事宜。而在咨询了相关律师,并且特意查询了国际足联有关球员转会的条款之后,最终决定打包引进这五名东亚球员。
根据国际足联章程第17条的规定:当一名未满28岁的球员效力一支球队效力满三年,或者一名年满28岁的球员效力一支球队满两年并选择加盟另一联赛的球队时,该球员可以单方面买断与俱乐部的合同。买断费用的主要基数,将是该球员与俱乐部剩余合同年份的薪水总和。但最终决定这份买断费用的是国际足联,而球员的离开对球队的影响,也将作为参考基数。
而在日前中国足协向各家中超俱乐部发放的2011赛季“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球员买断合同获得自由转会权利的期限,则是合同期满前的六个月内。
这也就意味着,泰达方面要想得到这五名队员,要么再等上六个月,等到明年年中、这些球员符合中国足协的规定后再完成转会;要么按照国际足联的章程,提前一年买断合同,提前以自由身加盟。然而无论如何,以东亚队员的月收入以千元为单位计算来看,不管是半年还是一年,这笔买断费,与300万元的转会费相比,绝对算得上是超低价了。而且在这些队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当中,并没有明确的违约赔偿规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泰达方面显然更倾向于后一种选择。
不过,同样也是在国际足联的转会章程中,对于球员申请提前终止合同,有着非常明确的时间要求。如果东亚的这几名队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俱乐部提出转会申请,那么就将得不到国际足联的认可。再加上虽然中国足协准备在明年推出球员自由转会制度,但同时也承诺会保护相关俱乐部的利益。从这些情况来看,泰达与东亚的这场人才争夺战,谁能笑到最后,暂时还是个未知数。
韦伯斯特条款类似核威慑
在国际转会中存在着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国际足联早就颁发了被称为“韦伯斯特条款”的新规,但是在实践中,真正引用这一规定来完成的转会案例却是屈指可数,导致该条款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状态之中。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回答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韦伯斯特条款的实质是什么。表面上来看,该条款允许球员在合同即将到期前自行买断获得自由身,但实际上,真正从中获益的不是球员,而是引进他们的买家。尤其对于那些正处于巅峰期的顶级球员来说,其真实身价可能高达几千万,但买断的价格很可能只有一千万左右甚至更低,两者之间出现的差价,才是买家鼓动球员使用韦伯斯特条款的动力所在。
可问题在于,在足球转会这个市场上,所有买家同时也都扮演着卖家的角色。如果引用韦伯斯特条款,固然有可能在某一笔引进中节约大量资金,但也有可能提醒队内的球员同样以这种方式选择离开。
尤其像皇马、巴塞罗那这类喜欢挖墙脚的俱乐部,他们本身已经拥有了身价高达数亿欧元的豪华阵容。如果韦伯斯特条款得到坚决执行,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或许意味着现有阵容将在瞬间贬值大部分,相信这是所有豪门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至于其他那些财力较弱的中小俱乐部,自然更加不希望培养出来的年轻球员由于该条款而廉价离开。
换句话说,国际足联出台的这个韦伯斯特条款,虽然表面上是在维护球员的自身利益,但却得不到绝大部分俱乐部的支持。而对球员来说,既然买家没有积极性,那么他们也不存在引用该条款的必要性。
所以在近年来出现的那些转会传闻中,即便偶尔出现某家俱乐部可能引用该条款签入球员的消息,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该条款更像是在俱乐部之间相互形成威慑的核武器,除了吓唬人之外,并不会真正形成同归于尽的效果。
朱骏:我曾提醒根宝注意FIFA规则
对于东亚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工作合同当中的漏洞,半个月前,到崇明岛做客的申花投资人朱骏,曾经善意地提醒过徐根宝,但却没能引起对方更大的重视。
与踢球和做教练出身的徐根宝相比,之前一直经商的朱骏,对于合同的解读,显然更为重视。之前在一些队员转会的过程当中,虽然不断曝出这样那样的说法,但朱骏始终坚持一点,那就是让合同说话。“我一直都说,既然是谈合同,那么大家肯定是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争取一个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条件,讨价还价再正常不过了。但是一旦在合同上签字,那就意味着你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必须按照当中的条款去执行。”
2009年初,也就是在周海滨以自由球员的身份,零转会费加盟荷甲的埃因霍温队之后,虽然当时远在土耳其,而且也周海滨也只是个个例,但朱骏还是敏锐地嗅到了其中的味道。就在土耳其,申花俱乐部高层就地与球员进行谈判,并且重新签订了工作合同:“既然有规则,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则来做,这一点没有什么好商量的。”
由于同处一座城市,并且相互之间保持着不错的关系,对于天津方面想要“强买”东亚队中的五名球员,朱骏并不愿意多加评论。昨天上午,朱骏通过微博发表了自己对此事的观点:“我早有预见徐根宝的东亚队球员如果按FIFA转会规则应该全部可以用“无条件解约条款”等各种方案进行自由转会,在上次去吃馄饨的时候也提醒过他老人家。”而且在朱骏看来,天津方面之所以如此“来势汹汹”,跟申花去年从天津挖来冯仁亮和宋博轩等球员可能不无关系:“如果真这样,哎,六月的债,还得快啊!上海挖天津,天津挖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