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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由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天津诺金珠宝有限公司主办,香港联富金融集团协办的首届“诺金杯”天津市羽毛球俱乐部赛混合团体赛将于2011年5月1日至2日在天津市三源文体中心羽毛球馆拉开战内幕。
天津市羽毛球俱乐部赛是目前我市级别最高的全民健身业余羽毛球俱乐部团体比赛,这项赛事的举行势必将对天津市的群众性羽毛球运动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并将逐步成为天津市业余羽毛球爱好者积极参与的一项品牌赛事。
本次比赛将采用男女混合团体赛(即苏迪曼式)的方式,比赛共包括混合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和男子双打五个项目。将有来自全市的24支羽毛球业余俱乐部前来参赛,其中不乏业余羽毛球高手,这必将会使比赛的争夺更加精彩激烈,更具有观赏性。
附件:首届“诺金杯”天津市羽毛球俱乐部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天津市诺金金业有限公司
二、协办单位:香港联富金融集团
三、比赛时间:2011年5月1日至2日
四、比赛时间:天津三源文体中心羽毛球馆
五、竞赛项目:五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六、参赛资格:
1、参赛的运动员为天津市户籍,必须使用天津市颁发的第二代身份证(120打头)进行报名;
2、每个参赛单位允许有一名非本市身份证或户籍运动员报名参赛,(且只能参加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者混合双打项目中一个项目的比赛);
3、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自上保险,比赛中如出现意外责情况责任自负;
4、运动员报名年龄为:20岁以上(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报名比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加比赛。
七、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以俱乐部为参赛单位报名;
2、每个俱乐部可报10人,其中男女运动运各不少于四人,10人中包括领队和教练,且领队和教练可兼报运动员;
八、报名时间、地点:
1、请各俱乐部于2011年4月11日至15日,到市体育局群体处进行报名,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8号,电话:23317278 ,13920615665,联系人:马宝起。
2、各俱乐部报名时,请携带参赛运动员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非本市运动员请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每个俱乐部只允许报一个队。
4、报名时请将报名表(必须为电子版)和报名费500元一同交齐,报名后不予退费。
5、报名时请交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6、报名限24支俱乐部,额满为止。
九、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原则上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1—8名。
2、第一阶段小组赛每场比赛必须打满5场,第二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
3、计分方法: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先到21分为胜者;决胜局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先到15分为胜者。
4、运动员不允许兼项,非本市运动员只可参加双打或混合双打的一项。
5、参赛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备检查。未带者按弃权处理)。
6、交换名单:按比赛规定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将运动员出场名单交到检录处。
7、第一场比赛按规定时间运动员未到比赛场地为弃权。
8、后面场次的比赛以前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运动员迟到三分钟为弃权。
9、每轮次混合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按下表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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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全队本场次的所有比赛成绩。
11、运动员受伤允许有一次不超过三分钟的治疗时间。
12、裁判长根据比赛情况有权调整比赛场序和场地。
13、不论何种原因,运动员停止比赛,经临场裁判劝说
后三分钟不能恢复比赛者判定该运动员本场比赛弃权。
十、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十一、奖励:奖励前八名。
团体赛第一名(黄金饰品)价值15000元
团体赛第二名(黄金饰品)价值12000元
团体赛第三名(黄金饰品)价值10000元
团体赛第四名(黄金饰品)价值8000元
团体赛第五名(黄金饰品)价值6000元
团体赛第六名(黄金饰品)价值4500元
团体赛第七名(黄金饰品)价值3000元
团体赛第八名(黄金饰品)价值1500元
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均有纪念奖。
十二、比赛用球:胜利特惠级羽毛球。
十三、申诉:临场裁判人员对比赛事实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俱乐部如对本场次比赛过程中裁判员的判罚结果有异议,可于赛后十分钟内,由俱乐部领队书面申诉,并同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组委会接到申诉后将根据调查结果,在下一轮比赛开始前公布处理结果,如申诉方胜诉,申诉费退还,但裁判员的判决不能更该,败诉该申诉费归入主办单位奖励基金,不予退还。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