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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江苏同曦青年队在山东烟台同八一赛后群殴裁判一事,昨日中国篮协做出处罚,罚款3.8万元,同曦队两位教练禁赛一年,两名球员各禁赛六场。
记者邹鑫
罚单:三万八,还要禁赛
2011年8月25日,在全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第二阶段(山东烟台赛区)八一队对江苏同曦队的比赛即将结束时,江苏同曦队教练员等多人进入场地,干扰记录台工作,导致比赛中断5分钟,阻碍比赛正常进行。由于比赛最后江苏同曦以一分之差被八一逆转,赛后江苏同曦队教练员林林对裁判不满,失去冷静,带领队员围攻、追打裁判,第二助理裁判杨鹏头部被打,主裁判井文被集体拥上打人的同曦队员撞得肩部脱臼,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三章相关条款,给予江苏同曦队教练员林林、助理教练员陈飞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取消本次比赛资格,一年内不得参加全国篮球比赛;给予江苏同曦队8号姜博、6号王旭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各罚款2000元、停赛6场;给予江苏同曦队通报批评,取消本次比赛参赛资格,罚款3万元。责令江苏同曦队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上报篮管中心。
篮协:照《规定》行事
对于处罚的尺度问题,刘晓农说,中国男子、女子篮球职业联赛(CBA和WCBA)和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使用的处罚规定是单独的,其它所有的国内比赛使用的处罚条例都是《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刘晓农说:“按照这个《规定》,就是罚款2000元,我们不可能不遵守这个《规定》,自行决定如何罚款。这个《规定》大约是10年前公布的,与现在的处罚规定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江苏队:认罚,真诚道歉
当晚事情发生后,江苏同曦俱乐部第一时间发表了四点声明:第一,向裁判进行道歉并且立刻慰问;第二,所有医药费由俱乐部出,如果受伤裁判出现后遗症也会负责到底;第三,暂停主教练林林的一切工作,停发工资,对全体队员进行批评,并且回来后做进一步处理;第四,向中国球迷道歉,向中国篮球表示最真诚的道歉。
昨日,刘晓农再次确认江苏同曦队的悔过态度,江苏同曦队对处罚的结果表示认可并接受,并没有要求重看录像。
裁判:队员心态失衡
事发后,井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的左肩膀以前就有习惯性脱臼的毛病,在拉架的过程中,不知道被谁撞了一下,就搞得又脱臼了。
井文略带愤怒地说:“我执法那么多年来,在职业队比赛的层面上,我还真是第一次遇到攻击裁判这样的行为。其实这场比赛同曦开局打得非常好,第一节就投进了7个三分球,八一全队才得了15分,但下半场八一回过神来之后,比赛就不在同曦的控制之中了。双方各打了半场好球,可能正是开局过于顺利,让同曦的教练与队员无法接受最后时刻失利的事实,心态严重失衡,导致了这场不愉快的发生。”
业内观点年轻惹的祸
记者昨日来到宁波篮协采访了一位从事裁判工作几十年的资深裁判,在他看来这样的事情发生,裁判员和教练员有着共同点,都是年轻。“其实,国内国际级裁判不到30个,此次出现在青年联赛的裁判以国家A级和国家级的裁判为主,而且不少国家级裁判也都是近两年刚刚崭露头角,走出校园不久的年轻人。所以他们的经验有限,自信有限,控制比赛的能力有限,得到场上比赛双方教练员的认可度、尊重度有限。所以当发生分歧的时候,主教练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容易导致场面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