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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2008北京奥运主题歌《我和你》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将2008北京奥运音乐总监、作曲家陈其钢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
昨天记者获悉,法院以不构成实质性近似为由驳回两人起诉。两人已向市高院提起了上诉。
女教授1年前寄出同名作品音乐总监“取众家之长”被指剽窃
陈其钢合成孪生《我和你》?
-原告
奥运主题歌是“综合版”
43岁的王瑞华现任山东大学教授。据她介绍,2007年8月16日,她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此后无音讯。2008年8月8日,王瑞华发现奥运会开幕式主题曲《我和你》无论从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
“最初,我向奥组委法律部提出抗议,但是一直没有任何回复”,王瑞华说,她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没想到,一个叫张明仁的人也表示,自己的作品《奥林匹克·北京》也被剽窃。王瑞华说,和张明仁在网上沟通后,她发现奥运歌曲《我和你》,实际上是两人作品的综合版。王瑞华说,张明仁是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文联主席。
2010年8月,王瑞华和张明仁起诉陈其钢侵犯著作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但未要求赔偿。此外,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因在其发行的音像作品中收录该歌曲,被一同列为被告。
-法院
不存在实质性近似
经法院查明,王瑞华的《我和你》歌词为,“我和你,也许从未见过面;……同一个世界连着你,同一个梦想连着我,世界与梦想连着我和你”。
张明仁的《奥林匹克·北京》的歌词为,“手牵手,心连心,我们不陌生;五环下点燃圣火,相聚在北京;根连根,亲又亲,同在地球村……”
王瑞华提出的“我和你”,是公有领域的常用表达,而且在奥运歌曲《我和你》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而张明仁的作品中有三句与奥运歌曲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但在作品中出现的位置却不相同。因此,法院认为陈其钢的作品与王瑞华和张明仁的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的近似,并驳回两人的起诉。
-进展
原告认为需要鉴定
宣判后,王瑞华和张明仁提出上诉。王瑞华指出,陈其钢作品的题目与她作品的题目完全相同。她曾请教过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清华,对方认为题目完全相同,这种概率非常低。
王瑞华说,陈其钢对她以及张明仁的作品,是将内容改头换面,经加工、压缩、提炼后剽窃的。根据三首歌词的比对可以看出,陈其钢作品中直接抄袭的词句,有王瑞华作品中的“我和你”、张明仁作品中的“心连心、同住地球村、相会在北京”。
王瑞华说,法院是专业法律机关,但不代表有专业的歌词鉴定能力,因此法院应经专业机构鉴定,再做出判断。
-被告
提供修改稿证清白
案卷材料显示,陈其钢说,奥运歌曲是他独立创作完成的,并提交了各版本的修改稿证明自己的说法。陈其钢提出,自己不是奥组委歌曲征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从未参与歌曲征集活动,也没有接触过王瑞华等人创作的《我和你》。此外,陈其钢还提出,奥运会上使用的《我和你》与王瑞华的《我和你》相比,在歌词表达方式上差别极大,完全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征歌办官员也在提交法院的证据中表明,征歌办当时只提供过47首精选的作品给陈其钢,那里面不包括王、张的作品。
原告之一王瑞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博士后。她于2007年8月16号下午约15时在北京一邮局,按照奥组委征歌办的要求把《我和你》歌词与相关资料寄到了奥组委征歌办公室,有邮单为证。
原告之二张明仁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文联主席,也是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2006年5月30日,张明仁亲自到奥运会征歌办公室递交的稿子和音乐小样《奥林匹克·北京》,并与征歌办工作人员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门前照了相,有照片为证。
被告陈其钢作曲家。2007年6月起任北京奥运会音乐总监,负责奥运的音乐工作。是奥运主题歌《我和你》词、曲的署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