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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冬运会正在吉林进行着,长春速度滑冰选手孙龙将因为在去年的全国比赛中被查出蛋白同化制剂呈阳性,本应被禁赛。但是这名选手不仅参赛了,而且还在男子速滑5000米全能比赛中拿了一枚金牌。对此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有充分证据表明,该运动员是因为食用了被瘦肉精污染的肉食品,导致药检不过关,误服兴奋剂可以参赛。
这事发展到这个地步,就有点让人不明白了。在此先说一个案例,就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罗马尼亚体操美女拉杜坎因为在奥运会期间吃了一片含伪麻黄碱的感冒药被查出,便被组委会收回了金牌。从结果来说,服用了兴奋剂的选手会破坏比赛的公平原则,有了这个先决条件,再分析犯事儿者是故意服用还是误服,明摆了是画蛇添足。
而如果按照误服就不算服用禁药的说法,那么就根本不会有人被禁赛,因为没人会承认自己是主动服药。这么多年大家比赛看得也不少,凡被爆出兴奋剂,涉药者哪个不是看着比窦娥都冤,又有哪个说自己不是误服,要么补身体炖排骨,要么就是发烧吃了点退烧药……黑锅全都让卖肉的跟卖药的背,这不公平吧?这样解释的办法若能够推广开来,武大郎被毒死也应该属于误服,武松杀嫂也成了误杀,那还要你个大宋衙门作甚?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有人在药检时被查出来吃过禁药,坦白承认自己是故意所为,除非是脑子被驴踢过,反正我至今还没见过这么心底敞亮的人。
最后再抖搂点常识,我曾经问过一个专业的田径运动员,吃肉真的能造成误服吗?对方告诉我,理论上一个成年人一次吃半吨含瘦肉精的肉,才有可能被药检出来,另一种情况则是长期食用含瘦肉精的人才会被查出。我开始觉得有点邪乎,不过再想想就想通了,我们又不是运动员,要是随便吃口排骨都能兴奋了,超市里那么多运动饮料还卖给谁?推开门看看外面,岂不满大街跑的个个都应该是超人。
刘真本报体育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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