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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甘慧
昨天,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足坛反腐案的部分涉案人员进行了宣判。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处罚金20万元;原足管中心业余部副主任,裁委会主任张建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25万元。据悉,两人都当庭表示不会提出上诉。
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间,被告人杨一民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足球裁判员任职等方面的利益,先后40余次收受20余个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万元。对于法院宣判的10年6个月的判罚,杨一民本人非常平静,当庭表示不上诉。
杨一民的律师王树静介绍说,“听到被判处10年6个月的刑期,杨一民当时还算平静。只是在回复法官是否进行上诉时,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但人的整体状态不错。”对于这个判决结果,王树静也是比较满意的:“杨一民是被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定的罪,受贿125.49万元被判10年6个月,量刑还算较为适中,没有超出意料,这也体现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想法庭考虑到惩治只是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希望教育和警示更多涉及足球的官员、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把足球水平搞上去。”王树静还介绍了杨一民未来的打算,“他希望能尽快出狱,趁着年轻为中国足球多做点事,还想去大学教书。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写东西,看一些书籍,整理和思考一些问题。”
与杨一民同一批被审理的原足协官员张建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被告人张建强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足球管理中心业余部副主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综合部副主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期间,利用管理裁判、女足工作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裁判的选派和执裁比赛中得到关照等事项谋取利益,先后24次收受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等8个足球俱乐部和2个省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人民币共计238万元。张建强还在2003年11月与足球裁判陆俊通谋,在执裁比赛中对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给予关照,收受该俱乐部人民币70万元与陆俊平分。案发后,张建强上缴赃款260.95万元。法庭没有采纳律师提出的张建强是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进行犯罪的辩护,依然将张建强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昨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铁岭市中院对张建强进行宣判,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25万。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张建强的律师金文权表示,判罚结果可以接受,此前担心的数罪并罚,法院并没有执行。“判罚结果算是中规中矩吧,和丹东的情况基本差不多,采纳了认罪态度、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金文权还表示张建强在所有人中认罪态度最好,退赔和认罪态度让他的刑期减少了。不过,金文权认为,法院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再减轻一点刑期,哪怕是半年也好。
原青岛海利丰投资人杜允琪被判7年。原成都谢菲联总经理许宏涛与工作人员尤可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由于被告人被羁押时间已有2年左右,嫌疑人被当庭释放。宣判结束后,重获自由的许宏涛是小跑着出法院的。此外,范广鸣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15万元人民币;王守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前辽宁广原俱乐部总经理王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前延边队主教练高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前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珀被判8年有期徒刑。法庭宣布对于王守业的判罚时,旁听的王守业的妻子因悲痛导致当场昏厥,急救车迅速进入法院,医护人员及时将王守业的妻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杨一民的律师王树静昨天透露了南勇的案情。王树静表示根据目前他了解到的信息,南勇的涉案金额在500万以下,但是肯定超过张建强的金额。对于南勇的刑期,王树静分析说是15年至无期。而据张建强的律师透露,根据他的了解,南勇的涉案金额是一百余万,刑期应该在11年至12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