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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邱伟通讯员赵莹)小辉是一名职高二年级学生,一米八几的个头,酷爱 篮球 ,经常在校内与同学一起打篮球。但他去年因为打篮球受伤并落下了终身残疾,其父在获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不治身亡。近日,小辉将所在职高告上顺义法院,索赔达32万余元。
小辉称,2010年6月,在他最后一个初三学期中,有一次课外活动时与同学打篮球,摔倒后造成了左下肢骨裂,后治疗休养了3个月。
2011年11月,在上职高的一节 体育 课上,老师组织打篮球比赛,小辉在打球时被同学猛烈撞击倒地,当场造成左下肢开放性骨裂,断骨穿出皮外。这次,小辉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起诉时仍在家中修养,等待二次手术。但即使二次手术后仍将会留下终身残疾。
小辉诉称,父亲由于担心他的身体及前途,在知道他将会留下终身残疾后精神受到巨大打击,突发脑出血于2012年2月去世,年仅49岁。现在全家仅靠小辉母亲一个人的微薄收入维持全家的开支和小辉的巨额医疗费用。
因此,小辉认为,学校未尽到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造成其受到伤害,并在明知小辉左腿有伤的情况下仍安排他参加对抗激烈的篮球比赛,最终造成终身残疾的严重后果。小辉称父亲突然病逝与其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要求二次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自己因受伤耽误了学习、实习、毕业和就业,因此主张延迟就业损失。小辉起诉要求学校赔偿各项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本次受伤导致延迟就业损失,共计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