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告职业高中学校则称,小辉事发时所参加的活动是一场正常的体育活动。小辉主张学校在明知他左腿有伤的情况仍让他参加激烈的体育运动,是不属实的。小辉第一次受伤是在高中入学之前;第二次受伤也就是本次受伤是在高二第一学期学期末,没有证据证明两次伤害有任何联系。而且这个活动也是在体育课上,小辉是自愿参加的。在参加体育活动这方面学校并没有任何过失。小辉父亲的因病去世与此次受伤没有关联性。
顺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学校老师明知他在案发前一年打篮球时腿部受过一次伤害,仍安排参加对抗激烈的篮球比赛,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小辉摔倒受伤的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辉在明知自己腿部曾经受伤的情况下,依然参加对抗激烈的篮球比赛,对其所受伤害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小辉主张其父亲因其伤情病逝对其造成二次精神损害,对此虽无证据证明二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考虑小辉父亲在其受伤后不久病逝,确实对其造成精神压力,应予以精神抚慰,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小辉所请求延迟就业损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职业高中学校赔偿小辉各项损失6.7万余元。
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实际履行完毕。
(来源:北京晚报)
【体育热搜词】
中超6队争亚冠门票
总决赛李娜下签
CBA球员体测
王濛回归夺冠
林丹回应文凭质疑
体坛故事:聂卫平60不收官
体坛之声:乒超推进职业化?
一周高清图
一周体坛人物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