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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大、青岛中能和刘健三方的合同纠纷,中国足协最终宣布刘健属于自由身,在第一时间为他完成了注册手续,并且补办了参赛证。虽然“刘健转会案”看起来告一段落,但实际上留给外界的还有很多疑问,比如合同的真伪,接下来的处罚措施等。但是,中国足协对此却是闭口不言,似乎是有意淡化此事。
对于丑恶现象的纵容,只能导致中国足球更加的恶化。不过,球迷和媒体对此已经习惯,中国足协,向来不乏荒诞之事,从决策到规定,再到相应的做事方法,我们下面可以一一回顾,由于不胜枚举,难免有遗漏之处。
【球员篇】
禁止引进外籍门将
2000年底中国足协下达命令,为了保证本土守门员的成长,职业联赛的任何一支球队都不允许引进外籍守门员,这个规定当时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优秀的外籍守门员从此在中国足坛消失。比如曾经帮助山东鲁能获得双冠王的萨沙,他甚至一度将家人全部接到了济南,但是因为足协的禁令,他最终只能离开中国。到今天为止,这项政策一直被执行,也是中国足协少有的能贯彻如此长久的规定。当然回过头来看,中国足球并未涌现出特别出色的门将。
十强赛前禁止留洋
2001年国足紧张准备世界杯预选赛,为了保证国家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集训,足协下令十强赛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去海外效力,足协的这一纸禁令也让数位国脚的留洋梦延后了一段时间。
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张恩华,在2000年底到2001年初,张恩华短暂租借英甲格林斯比队,打进3个进球。不过由于足协的留洋禁令,他无奈地回国,后来几次努力再也没有成功。“如果不是当初响应足协号召,我有信心在英超赛场上踢球。”张恩华说。
恒大外援“变”7人
在2012年6月的中国足协理事会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广州恒大关于“放宽亚冠球队外援名额议案”,允许参加亚冠的中超球队在外援引进方面可以放宽到6+1(6名非亚洲外援和1名亚洲外援)。也正是根据这个政策,广州恒大才利用二次转会,将外援人数增加到了7人。
中国足协支持中超球队在亚冠争创佳绩的想法固然可以理解,但是关系到外援人数注册这样重大的问题,中国足协的规定说改就改,显然是对于联赛的一种不尊重,对于其他球队也非常不公平。
【俱乐部篇】
上座率不足要罚款
在河北香河召开的2007赛季中超、中甲老总峰会上,中国足协又出台了一个比较雷人的政策:为提高联赛上座率,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各俱乐部加大工作力度,推陈出新想办法将球迷吸引到赛场。为保证这一政策的执行,足协还设定了惩罚措施,中超委员会规定,联赛平均上座人数低于5000和1万人的俱乐部,将在年终联赛分红中分别扣除10%和5%。
头球破门记作2分
上世纪80年代,足协认为中国足球应当注重培养力量型球员,这样一可以抗衡韩国、新西兰这样的力量派,二可以压制东南亚和西亚足球。于是在中国联赛里,一条空前绝后史上最强的规则出现了:头球得分,进一个算两分!于是,各队纷纷培养高中锋,没有高中锋的,就把球带到门口再挑起来头球攻门!
中场休息30分钟
2010年10月31日下午,中超联赛第29轮比赛同时在15:30进行,虽然说冠军已经产生,但亚冠联赛名额的争夺和保级球队之间的较量依旧十分激烈。或许是为了避免一些特殊情况的发生,中国足协决定8场比赛的中场休息统一为30分钟,为的是在下半场同时开球。而国际足联竞赛规则中早有明确规定,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国家队篇】
2004年中国足协下发球员转会规定,如一支球队拥有4名或4名以上国脚,将不得再转入新国脚,足协当时的解释是为了保证各支球队之间的发展平衡,防止实力的两极分化,2005年这项政策依然有效。当然,之后这项规定又是无疾而终,目前中超多支球队中拥有的国脚人数都超过4人。
每队国脚人数限制
常识性失误被处罚
2006年11月15日,在中国队和伊拉克队进行的亚洲杯预选赛中,中国球员的球衣上虽然有号码,但在球衣背后却没有印上球员姓名,违反了亚足联的有关规定,赛后受到了亚足联的处罚。当时参加亚足联会议的中国足协官员坦言:“当宣布这个决定时,不少与会的其他足协人士都禁不住笑了起来。这的确是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
一吐为快
足协拖了职业化后腿
翻开中国足球职业化的历史,那就是一本厚厚的中国足协糊涂账,刘健转会纠纷只是其中一页而已。各种法规朝令夕改、无法一视同仁、重大决策拍脑袋决定……这才有了颇有哲学色彩的名句:这个世界上有两种足球,一种叫足球,一种叫中国足球。
作为中国足球的决策部门,中国足协以各种人为因素,切断了中国足球与整个世界潮流之间的联系,长期的逆势而为,导致中国的足球职业联赛,始终无法真正职业起来,是中国足协拖了中国足球职业化的后腿。
刘健案不是开始,也不会是结束。中国足球要想真正“脱贫致富”,那还得寄希望于中国足协自上而下的改革,改思维改作风,让职业联赛在阳光下运行。当有一天类似球员转会这样的事情,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再遮遮掩掩的时候,中国足球就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