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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9日体育专电(记者苏斌林德韧)此前在对新疆男篮以及山西男篮做出处罚后,中国篮协9日又对山西女篮开出罚单。由于在与江苏女篮的比赛中出现球队工作人员指责当值裁判员、球迷向场内投掷杂物等行为,山西女篮总共被处以8000元罚款。
中国篮协在《关于对太原赛区、山西烈焰竹叶青女子篮球队及球队领队处罚的通知》中称,在12月4日中国女子篮球联赛第14轮山西主场对阵江苏的比赛中,因对临场裁判工作不满,主队领队及球队席部分人员在比赛现场情绪激动,指责且不尊重当值裁判员,出现了球迷指责、谩骂裁判员,向场内投掷打火机、矿泉水瓶等物品的情况,造成比赛中断,还有个别观众用激光笔照射当值裁判员和客队球员的情况,给联赛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伤害了联赛利益。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女子篮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针对俱乐部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中国篮协给予山西烈焰竹叶青女子篮球队领队通报批评、停赛5场(比赛时不得在球队席就座),核减山西烈焰竹叶青女子篮球队联赛经费3000元。
根据《处罚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针对观众向比赛场地内投掷杂物、矿泉水瓶、打火机,造成比赛中断的情况,给予赛区竞赛承办单位和主队俱乐部严重警告,取消竞赛承办单位优秀赛区和优秀安保奖项评选资格,合计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5000元。
根据《处罚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针对观众用激光发射器照射运动员、裁判员的情况,给予赛区竞赛承办单位警告。
中国篮协要求各球队从业和管理人员尊重裁判,服从判罚。对裁判工作有异议或不满,可以通过正常程序申诉。中国篮协同时表示,对屡次违反联赛纪律或情节恶劣的赛区,将责令更换主场、取消主场比赛的资格。
在4日的比赛中,山西队主场81:86不敌江苏队。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