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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张继科和乒超鲁能俱乐部合同争议问题有了新进展。乒羽中心开出罚单,对于张继科比赛没到现场、鲁能俱乐部没有上报乒羽中心的行为,各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万元。而乒羽中心主任刘晓农也详细解释了张继科和鲁能俱乐部之间的劳资纠纷问题,其中不涉及注册的合法性,而是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赛季奖金问题。
张继科拒绝出战称“没合同”
7月11日乒超联赛第9轮,山东鲁能主场3比0战胜江苏中超电缆,张继科并没有出现在场边。张继科表示,自己至今没拿到合同,拒绝出战。“联赛第一轮打完,我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但还需要领导、老板签字,我们需要一个共同拥有权,不过我现在没有拿到这份合同。”而俱乐部方面的态度是,张继科近期状态欠佳,只有表现好了才能签合同。
刘晓农表示:“2012年,鲁能俱乐部和张继科签订了4年的合同,按联赛规定,每个赛季开始之前的注册,俱乐部还要和运动员签订一份合同,张继科本赛季的(注册)合同是完成的。”据了解,出现问题的合同并非决定球员能否上场的注册合同,而是球员和俱乐部之间协商的奖金合同。
问题出在赛季奖金合同上
实际上,每个运动员的薪资构成分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赛季奖金,前两部分合同上有明确说明,第三部分是交给俱乐部和球员自行协商,另立合同。刘晓农展示了张继科的合同,合同上显示,张继科的基本工资是57万元,并有1万元/场的出场费和3.5万元/场的胜场奖,而发生纠纷的则是第三部分赛季奖金合同。刘晓农透露,7月12日,联赛委员会已责成鲁能俱乐部和张继科本人积极沟通,尽快协调好赛季奖金。
无论劳资纠纷是否解决,根据乒超联赛管理规定,张继科这样的特级运动员必须每场比赛到达现场。而张继科没到现场,鲁能俱乐部也没有上报乒羽中心,所以各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万元。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