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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及系列活动组织奖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
去年我市成功地举办了首届全民健身大会及系列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今年我市将举办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为配合大会的举办,将继续开展大会组织奖评选活动,以此倡导“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健身新理念,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均可参加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及系列活动的组织奖评比活动。
二、参评的基本条件:
1.认真遵守和执行《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及有关规定。
2.领导重视,积极组团参赛(含趣味运动会),代表团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圆满完成所报名参加的各项赛事。
3.能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承办大会(含趣味运动会)的各项比赛并顺利完成比赛任务。
5.比赛期间违反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定,出现严重的赛风赛纪,弄虚作假,服用兴奋剂等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程序:
1.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参照《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及系列活动组织奖评比标准》(见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和填报申请表(见附件1),各区县体育局和有关单位审核后,上报市体育局。
2.市体育局组织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体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后,将评审结果报市体育局批准,授予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及系列活动组织奖,并颁发荣誉奖牌,给予表彰奖励。
四、评选名额:
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及系列活动组织奖评比,将设立一等奖3个,每个单位奖励3万元;二等奖4个,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三等奖8个,每个单位奖励1万元。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通过参与本届健身大会及开展评比工作,进一步促进本地区、本单位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2.要严格按照评比标准,做好各项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的参评材料包括:计划和总结、竞赛规程、秩序册、成绩册、主题突出的活动照片、统计表、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等资料)。
3.2011年10月20日前,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要将参加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和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的相关材料,上报市体育局群体处,材料均用A4纸打印,无公章视为无效。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马宝起 王晖
联系电话:23317278,
移动电话:13920615665,15822559099
邮箱:29171315@qq.com
4.本通知在北方网体育道(sports.enorth.com.cn)公布。各单位可查询,下载。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及系列活动组织奖申报表
2.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及系列活动组织奖评比标准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王晖 联系电话:23317278)
相关内容:
关于下发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天津市第二届“体彩杯”全民健身大会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