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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六种情形有何共同点?
1:你正在玩侠盗猎车手3,在屏幕之中享受了妓女带给你的快乐之后痛打了她一顿并且偷走了她的钱; 2:在龙与地下城:风暴来临中你操作一级的女流氓用+1的魔法敲碎了木箱之后偷走了一堆金币; 3:在多人联机的光晕2中你藏匿在一个隐蔽的地点然后用狙击步枪打中了一名对手的头部; 4:在好莱坞的林荫大道上妓女为你服务了之后你痛打了她一顿并且偷走了她的钱; 5:在比利弗山上你用铁棍打碎了某家人的窗户之后偷走了很多金银首饰; 6:在你被成年男性朋友怂恿之后你从秘密地点拿出了一把0.223口径的XM-15半自动步枪,用它杀死了一名无辜的陌生人。任何一位发育健全的人都能够看出来前三个片断和后三个片断是有显著不同的。在标准的语言学当中每个版本的故事都能够称之为“暴力”。
如果我们说在光晕3当中“开枪”杀死了一名对手叫做“暴力”,用真枪打死了真人也叫“暴力”的话,那么“暴力”的含义究竟是什么?
所以让我们至少从语言学上想象或者模仿一次能够变成暴力的暴力行为。
我们能够看到来自媒体或者行政方面对有关电子游戏的夸张“暴力”描述,但是很多人都无法分辨出这在语言学上的不同,甚至有些人选择根本不去分辨。
让我们思考一下5和6两个片段的不同。面对财产和面对真人所表现出来的暴力究竟有没有不同?1999年反全球化的大潮中新闻媒体曾经对这个问题进行激烈的探讨。左派人士认为对财产的暴力和对真人的暴力是不同的,但是很多人却不同意。
那些指责暴力电子游戏和暴力电视节目的人过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意识到了这种不同,思考一下电子游戏以及周六早上播出的卡通吧,这里的“暴力”是对机器人而不是对人。刺猬索尼克能够粉碎Robotnik博士的全部机器人,但是这却不是暴力,没错吧?当我们考虑到他是为了释放被困的小兔子和小鸡时更是如此。
然而到了今天对真人的暴力以及对物的暴力之间的不同似乎已经消失了,即使是当我们讨论虚拟的暴力时依然如此。用枪打箱子和用枪打人已经没有区别了,人们已经默认了这一点。
不管什么时候当那些调查机构的工作人员提议把某一个电子游戏(电影,书籍或者歌曲)定义为“暴力”或者“危险”的时候我都会愤怒,也许坚持说一款电子游戏不会给你造成任何伤害这种做法太过单纯和书呆子化了,但是如果不是你的Xbox 360充电器电击你致死或者让你被压在重物之下的话它是不会给你造成伤害的;除非一本书附带给你一架切纸机否则这本书是不会伤害到你的;除非过量的可口可乐和红葡萄酒让你肚子疼否则一部电影是不会让你住院的。
去年参议院希拉里·克林顿议员为孩子的父母们发布了一篇名为“媒体安全”的文章,文章中除了把某些媒体定义为“不适合某些年龄段”和“冒犯性”之外她同样谴责某些网站,电视节目和电子游戏“具有危险性。”
是的,父母们,由于这些“危险的”媒体使得你们要为孩子们的“安全性”担忧了,但是怎么个危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