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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记者刘驰3月27日北京报道:中国足协27日在北京昆仑饭店举行了2002年全国足球甲A联赛新赛季首次新闻通气会,对外公布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多项处罚决定。其中对重庆力帆队主教练塔瓦雷斯、9号运动员曾斌的处罚决定全文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甲级俱乐部:
3月23日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三轮第015场山东鲁能泰山队与重庆力帆队的比赛,裁判员刚一鸣哨结束比赛,重庆力帆队9号运动员曾斌就立即上前二次用胸部撞击裁判员,并用手推击裁判员;重庆力帆队主教练塔瓦雷斯冲进场内,用双手推搡裁判员。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给予重庆力帆队9号运动员曾斌停赛五场(第四轮至第八轮),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给予重庆力帆队主教练塔瓦雷斯停止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四场(第四轮至第七轮),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并应在处罚生效后30日内寄交中国足协的银行帐号。逾期不交,将追加处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足纪字(2002) 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