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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美国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已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对此,乔丹中国于当日做出三点回应。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声明如下:
致社会各界朋友:
就有关媒体论及美国篮球运动员Michael Jordan先生起诉我公司之事,声明如下:
1、我公司对此事件高度关注。但截止2月23日午间,我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
2、中文“乔丹”是我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
3、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崇尚体育精神,在诚信经营企业的同时,曾持续倾力支持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我们会积极关注事态的发展,如有进一步的情况,我们将通过本公司的官方网站向社会作进一步说明,感谢各界朋友对此事件以及乔丹体育的关注。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