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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足协发布了《2012年万达广场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联赛总规程》,全文第一章摘录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赛名称为“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联赛”(以下简称“青少年联赛”)。
第二条青少年联赛是由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足协”)主办。
第三条青少年联赛设省市联赛、大区联赛、全国联赛三级。
第四条青少年联赛设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大区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区组委会”) 、省市赛区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赛区组委会”),在中国足协指导下分级管理竞赛工作。
第五条青少年联赛设青年甲组(19岁以下) 、青年乙组(17岁以下) 、少年甲组(15岁以下) 、少年乙组(13岁以下)四个组别的比赛;并将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扩大年龄段设臵。
第六条青少年联赛依照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使用的《中国青少年儿童手腕骨成熟度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中华05计分法” )进行骨龄检测。从2011赛季开始,少年甲组和少年乙组将按照骨龄检测结果,实行骨龄分组竞赛。
第七条从2011赛季开始,至少连续两个赛季参加青少年联赛的运动员,方具备2015年第八届城市运动会和2017年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比赛的报名资格,如不能达到此项规定者报名无效。
下载《2012年万达广场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联赛总规程》
(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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