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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清河)近日,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会上发现,此前曾因涉嫌抄袭被广泛关注的广州体育学院原院长许永刚,已于2011年3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广州体育学院。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纪委通报称,经广州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调查评判,《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创新》一书抄袭46篇期刊和数据库论文的内容占该书比例达56.37%,构成论文抄袭。
2006年11月17日,广州体育学院专门成立的工作小组认定抄袭情况基本属实,处罚王恒同两年不准申报职称、两年不准在《广州体育学院学报》发表文章、两年不准申报科研课题,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许永刚被要求在学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作深刻检讨。
据悉,许永刚已于2011年3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广州体育学院,“按副厅级干部安排工作”。但一年多过去了,授予许永刚教育学博士学位的苏州大学未按有关规定撤销他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