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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CBA球队外援被解约后将俱乐部告到国际篮联的案子屡见不鲜,而且大多以外援胜诉告终。这其中很大原因,都是因为CBA中盛行的“阴阳合同”。对于这一情况,前日中国篮协发布官方通知,在新赛季如果发现球队在合同上造假的话,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处罚违规球队500万元乃至消参赛资格。
前日,针对CBA辽宁队前外援丹尼尔斯向国际篮联上诉辽宁队一事,国际篮联运动仲裁法庭做出了最终判决,支持丹尼尔斯的诉求,并且要对辽宁队强制执行判决书。如果辽宁队拒绝赔付,新赛季将禁止引进外援。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CBA中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上赛季的佛山外援兰多夫也同样因为被提前解约而将佛山队告到国际篮联,JR史密斯也曾状告过浙江欠薪。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除了目前的CBA俱乐部不够职业,不按合同办事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CBA俱乐部中流行的阴阳合同造成的。
何为阴阳合同?这是指俱乐部和球员签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而对外公开的一份,往往并不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现,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税。这种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暗藏风险,而且使得整个转会市场混乱不堪。这样的情况让中国篮协也很头痛,多次出台相关条例进行限制,但均未有大的效果。随着欠薪事件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中国篮协和CBA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受损。为此,中国篮协前天发布了《关于办理外籍及港澳台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工作的程序及要求公示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到了“阴阳合同”的问题,“俱乐部、运动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注册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承担因误报、虚报、瞒报而产生的一切责任。针对俱乐部的严重违规行为,特别是阴阳合同,一旦通过诸如国际篮联仲裁(BAT)曝光合同争议或举报等途径查实,中国篮协将视情节对违规俱乐部进行罚款(10万-500万元人民币)或取消注册资格等处罚,并给予举报人适当现金奖励。”
此外,篮协还明确要求亚洲外援不允许双重国籍,“如隐瞒事实,一切责任由该运动员和所在俱乐部承担并由此受到中国篮协相应的处罚。”成都商报记者何鹏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