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跨国天价诉讼的被告律师莫虎日前致函桑兰的律师徐晓冰,要求他们在21天之内全面撤诉,否则将再次要求法官对他们的滥诉行为给予惩罚。莫虎曾经在2011年7月第一次请求法官依据Rule 11对桑兰和她当时的律师海明进行惩罚,但没有被法官接受。莫虎说,现在官司进入到(证据)发现阶段,法官将会依据证据来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