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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9月26日体育专电(记者夏亮)李昕状告浙江女篮一案经过漫长的等待,26日下午终于有了结果。浙江女篮方面表示,双方达成和解,李昕将不再担任浙江女篮主教练。
据悉,“和平分手”后,浙江女篮也对李昕进行了一定的补偿,不过对于最终赔偿的数目,双方均不愿提及。
7月29日,李昕将浙江女篮告上杭州劳动仲裁法庭,成为中国篮球职业联赛中首位主教练就违约事情将俱乐部告上仲裁法庭的第一人。在当天的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各执一词,经过近4小时的唇枪舌剑最终也未能达成一致。虽然双方均表示,将在庭外继续努力进行和解,不过连仲裁法庭工作人员都表示,双方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并不大。
8月13日,浙江女篮在李昕状告俱乐部违反合约后首度开腔,对俱乐部决定解聘主教练李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表示尊重李昕诉诸法律的选择。而李昕此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将不愿再回应种种传闻,相信法律会还她清白。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期限为45天,如果延长,最长可延长至60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仲裁委员会将下达仲裁调解书,如果双方届时仍然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在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在仲裁限期到来之前,事情却有了转机。9月26日,浙江女篮对外表示,双方已经达成了谅解,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已经解除,李昕将不再担任浙江女篮主教练。
浙江女篮俱乐部总经理助理陆毅在双方和解之后表示,“俱乐部对于李昕一直是很尊重的,虽然之前有过误会和不愉快,但最终还是有一个好的结果。虽然过程漫长和艰苦,但最终还是达成一致将事情妥善解决,这对于双方都是一个好的结果。”
对于以和解的方式最终给沸沸扬扬的“讨薪门”画上了一个句号,李昕表示,“在一个坦诚有共识的环境下事情得到解决,也算是为这件事画上了一个句号。”对于俱乐部一直以来对于女篮运动的支持,李昕也表示了感谢,“一个民营企业能拿出这么大的热情来支持女篮,非常令人感动,但我想他们也是在逐步学习当中。”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