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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焕南这个名字对于球迷来说并不陌生,他创造了中国足坛的“深圳速度”,1996年白手起家组建深圳金鹏队,结果这支乙级队当年就冲上了甲B;1997年,这支甲B队又险些冲上甲A———在最后四轮只要拿下4分就肯定冲A,但“黑哨”和自己队中个别球员的“放水”让金鹏队功亏一篑。正是痛感中国足坛的环境太恶劣,利焕南抽身而退,将球队卖给了云南红塔。
退出足坛的利焕南难舍足球情,十强赛主场利焕南每场比赛还是飞到现场观看。“我什么都可以忘记,但足球是不能忘记的。”目前经营着金鹏大酒店等企业的利焕南说。也正是怀着这份对足球的炽热之心,利焕南对目前足坛的“打假扫黑”有很多话想说。
裁判收钱是普遍现象
“黑哨问题不是今天才有的,这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从一开始对裁判员的尊重,后来施以小恩小惠,发展到裁判员明目张胆收钱,再到现在裁判员与俱乐部讨价还价。现在裁判员收俱乐部的钱,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几乎每个俱乐部都会给裁判员送钱。我不隐讳,当时我们深圳金鹏俱乐部也给裁判送过钱,一万元到三万元不等。虽然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没办法,足球的大环境所迫。花钱就是想买个公平”。利焕南说。
利焕南向记者介绍,金鹏队刚打甲B时,对行规还是不大了解,结果前三场比赛一分未得。后来经人指点,为了买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也不得不开始做裁判员工作。“刚开始时给得不多,基本上一、二万元,有些裁判员拿到钱后会嫌少的,当然也有裁判员将钱退回来的。”
在利焕南眼中,并不是所有裁判都是“黑哨”,孙葆洁就是利焕南非常尊重的一名裁判员。“我们俱乐部也曾派人给孙葆洁作过工作,但孙葆洁什么也不肯收,最后只拿了我的一本书《金鹏岁月》,我记得很清楚,孙葆洁当时说:‘我很钦佩利老板创业的成就和为人,你送我《金鹏岁月》这本书就是很好的精神食粮。’”
当记者告诉他有一个俱乐部曾向记者透露某裁判员为一场比赛曾经收受20万元黑钱时,利焕南笑了笑,“这个裁判员很黑,这在圈内是有名的,我们也跟他打过交道。有一场比赛我们曾经给他送上3万元,结果他还不大买帐。这些人真黑,典型的吃完原告吃被告。实际上,在上飞机时你突然检查,有些裁判员肯定满口袋是钱。”
治理裁判要高薪养廉
虽然对黑哨深恶痛绝,但从中国足球的整体利益出发,利焕南并不赞成将黑哨“斩尽杀绝”。“黑哨不是一、二个人,这牵涉到一大批人,还牵涉到一些官员。真的挖下去,引起大的动荡,未必有利于中国足球的发展,毕竟法很难责众。”
利焕南向中国足协推荐香港廉政公署的作法。60年代的香港警察收受贿赂现象非常普遍,1973年香港成立廉政公署清查这些现象时,引起香港警察大动荡,无法查下去。廉政公署后来采取的做法是:对收受贿赂的警察进行登记备案,但既往不咎;但在限定期限后再犯的警察从重从严处理,结果保证了香港警察的平稳过渡。“目前的中国裁判界实际上与当时香港警界面临的问题相同,如果要都给予处理,这不大实际,比赛还得打,裁判还得有人去做。当然,对极个别的黑哨,好好整治一下是有必要的。”
利焕南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黑哨,必须从制度上进行改革,一是高薪养裁判,二是实行裁判员评议制度和降级制度。
“做裁判员也不容易,每场拿几百元,而他接触的却是一个非常有钱的行业,确实不太合理,自然而然也容易使裁判员犯错误。”利焕南很理解裁判员的处境和现状。
早在1996年时,利焕南就曾针对足球界的假黑现象向足协提交了一份几千字的建议书,今天他还是持这样的观点。“我建议国内一流的裁判员执法一场高级别的比赛收入超过1万元,保证这样的裁判员每年有20万元左右的收入。如果一名裁判员真正有这样一个稳定的收入,他不会冒险再去拿俱乐部的钱。至于这笔钱的来源,可以通过设立裁判员基金,由各俱乐部捐献。事实上,俱乐部是很愿意出这笔钱的,现在俱乐部送给裁判的钱远远超过这笔支出。当然,给了裁判员高收入之后,还必须有严格的评议制度,对裁判员的判罚水平进行打分,如果有明显的失误,可以将裁判员降级使用,每个级别的裁判员执法一场比赛收入差别很大,这样也可以避免裁判员为了某一场比赛而收受俱乐部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