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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28日对十一运会各代表团提出要求,全运会结束后对运动员的奖励不能过高,各代表团之间不能互相攀比。
在28日召开的十一运会组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代表团团长会议上,刘鹏特别强调了全运会后的奖励问题。他说,奖励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个价值导向问题。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一直都是激励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的两种并行的方式。首先要从精神上奖励运动员奋勇拼搏、为国争光、为家乡争光。运动员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无可厚非。但奖励一定要有一个度,尤其是政府性奖励绝不可过度。
刘鹏说,据媒体报道,有的代表团已经初步明确了奖励办法,有的代表团尽管还没有确定具体奖金数额,但大有攀升的势头。对此,各代表团务必慎重、慎重、再慎重。
刘鹏要求,奖励要符合政策,并且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从当地实际出发,不能过高。同时,要避免重复性奖励,要统筹考虑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不能因为奖金问题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意”。
全运会赛制需要改革完善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28日表示,既要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全运赛制,又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改革完善全运赛制,着力解决全运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运会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刘鹏说,比如全运会各参赛单位金牌战略与后备人才培养以及全民健身的关系问题;全运会规模不断扩大,承办单位投入和组织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问题;全运会项目设置不尽合理,有些项目存在低水平、高消耗竞争的问题;大量新建、改建场馆,如何搞好赛后利用的问题;全运会竞赛体制与我国单项体育赛制协调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因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可能引发的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等等。
刘鹏表示,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全运会竞赛制度、竞赛办法,在全运会规模、项目设置、竞赛编排、记分办法、管理手段、监督措施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使全运会在实施奥运战略和推动全民健身中发挥更大效益,同时从制度上堵塞可能出现赛风赛纪问题的漏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对地方体育工作的评价机制,既要有竞技体育的指标,更要有全民健身、体育文化、产业、对拉动地方经济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贡献等多方面的综合指标。
刘鹏要求,要把大力加强体育系统的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队伍管理融入全运会竞赛体制中。他说:“平时松松散散,全运会前才抓一抓,是难以收到实效的。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弘扬积极进取、公平正义、规则至上的体育精神,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方面。”